全体师生:
为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基层、深入社会,积极宣传、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以及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识世界,全面了解国情,把握时代大势,找准自身定位,牢记肩负使命,练就过硬本领,我校将于2019年7月-8月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自由组队,选择实践专题申请立项,参加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集中组队的遴选活动。
获得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集中组队实践。
二、实践专题
为切实推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化、精准化、系统化和成果化”发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集中组队仅面向《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题目进行遴选,各申报团队可自选专题进行申报并组织实践活动。
三、遴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阶段
1.所有申报的集中实践队领队均由学生担任,每个团队成员以8-12人为宜,所有申报实践队的成员年级、性别、专业、学历层次等不限,可自由混合组队。
2.申报的集中实践队必须围绕实践专题开展,且每个实践队只能选择1个实践专题进行实践;不同的集中实践队可以选择相同的实践专题,但实践地点不得相同或邻近。为加大社会调研的深度,鼓励实践团队在实践专题下自设多个子课题进行申报,每个子课题视为一个集中实践团队进行。
3. 自主申报以按照要求填写的书面《项目申报书》(附件2)为准,电子版发送至cucyaoyao@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于5月16日前提交至瑞学楼312办公室(电话:18810372561,联系人:姚老师)。
(二)遴选确定阶段
5月下旬前,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集中实践团队,并根据实践地选择、实践人数、实践时间、实践预期成果等确定预期资助经费额度。
(三)集中指导阶段
经评审确定立项的集中实践团队,根据项目计划,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前期准备工作。校团委组织专业教师对立项团队成员进行社会实践调查的集中培训,从调查方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撰写、实践安全、活动宣传等方面进行辅导。鼓励各学院加强实践指导管理,在活动组织实施前开展必要的实践技能培训。
四、结题审核
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各集中实践团队提交实践总结材料,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审核项目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达到实践预期目标,并审核确定经费资助。
项目审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文本审核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一)实践总结材料要求
各实践团队在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需提交以下实践总结材料:
1.中北大学集中组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一份,(见附件4),不少于5000字,须装订成册。
2.接收单位评语、活动证明或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群众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反馈信息等,或者是在校园网、校内新媒体平台发布的活动新闻截图及链接。
3.5-10张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活动照片电子版(清晰度高,能体现实践内容,单张大小不小于1MB)。有条件的团队可以提交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并将在评比过程中酌情给予加分;
4.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和成果的5分钟PPT展示(优秀项目参加展示的需要)。
(二)审核要求
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社会实践项目的总结审核,并根据完成情况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项目进行项目展示和表彰。
若实践项目审核未达到预期成果,则酌情减扣资助经费,具体如下:实践团队完成预期成果的80%以下,扣减30%预期资助经费;若实践团队完成预期成果的60%以下,扣减50%预期资助金额;若实践团队完成预期成果的50%以下,则不予以资助。实践项目审核合格并推荐为优秀项目的,根据实践实际支出情况,实际资助经费可上浮20%。
五、具体要求
1.集中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实践团队自主联系确定,一个集中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且必须随队指导实践。以学院申报的社会实践集中团队,学院负责团队指导教师的协调落实工作。
2.申报立项的集中实践团队实际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人为缩短实践时间的集中实践团队,将酌情扣减或取消经费资助。
3.社会实践活动是本科二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鼓励2017级本科生积极申报集中实践团队。
4.要确保实践真正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不得给基层添麻烦,实践内容和形式应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形式主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