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4]297号文件)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2、参评条件:各学院在参照《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1]21号文件)中的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评选条件,但不得低于学校设定的条件。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于9月23号下午上交学生科101办公室。
2、学院学生科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2719865977@qq.com);
2、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评审完毕后统一到学生处盖章后由学院留存备案。
六、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评选名额:每班两名
注意: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和申请表直接从学生科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