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热心公益,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现对我院2014年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范瑞生校友奖学金;黄忠强校友奖学金;广东校友会奖学金;美利信奖学金;美利信助学金
二、评选对象:
范瑞生校友奖学金、黄忠强校友奖学金、广东校友会奖学金:取得我校学籍的二年级以上的本科生;
美利信奖学金: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美利信助学金: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名额:
范瑞生校友奖学金:一等3名;二等7名;三等7名。
黄忠强校友奖学金:1名
广东校友会奖学金:3名
美利信奖学金:1名
美利信助学金:3名
四、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学业、科研上成绩优异、水平突出。
3、品德优秀,热爱集体。
4、模范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未受到学校的任何处分。
其中:
范瑞生校友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黄忠强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
广东校友会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
美利信助学金要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评选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各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择优评选,统筹兼顾;
2、学院评审推荐,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会进行复核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3、所有获奖学生除必备的申请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交证件照电子照片一张,200-300字的个人简介电子版一份(含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重要奖励),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放于一个文件夹内交学院。
六、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美利信奖学金获奖人选需要撰写200-300字的个人简历一份,个人获奖感言一份)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获奖人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获奖人选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4、上一学期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如有特殊情况课上报学生科。
申请有关奖助学金的同学于24号上午9:00-11:30所需材料交到学生科105。
注: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从资料下载中下载。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