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2]297号文件)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2、参评条件:各学院在参照《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1]21号文件)中的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评选条件,但不得低于学校设定的条件。
3、名额分配:学院各班可以上报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5%。
二、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
2、学院学生科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上一学年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班级汇总上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四、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申请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从学院网站学生科资料下载中下载。
各班请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于10月11日下午报到学生科102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