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汇报社会的意识,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3 号)的相关规定,现对 2021 年秋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美利信”助学金,7名学生,每人资助 3000 元。
(二)“雷恪生”奖学金,1名学生,每人资助 2000 元。
(三)“勤奋励志”助学金,推荐 1名学生,每人资助 2000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 美利信 ” 助学金评选条件
1.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二) ) “ 雷恪生 ” 奖学金评选条件
1.就读二年级(含)以上,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三) ) “ 勤奋励志 ” 助学金评选条件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3.本学年未受到个人及企业资助。
三、评审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北大学2021年秋季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评审备案表》。教学科盖章的成绩单一份,及上一学年各类获奖证书(校级以上奖项只收取学生处单项奖学金认定类赛事证书),专业综合素质排名,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三点交到瑞学楼312办公室。
2.学院(校区)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根据各专业申报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校区)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校区)党委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确定全校获奖及受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院(校区)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3.学院(校区)公示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择优评选。
2.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感恩母校、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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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