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 2023/2024 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 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个人:
本 科:三好学生(全学年各科平均成绩>85分,无不及格)、优秀学生干部(全学年各科平均成绩>80分,无不及格)
研究生:三好学生4%(含标兵1%,要求成绩>90分)(全学年各科平均成绩>85分,无不及格)
优秀学生干部4%(含标兵1%,要求成绩>85分)(全学年各科平均成绩>80分,无不及格)
( 二)先进集体:
本 科:先进班集体、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 风班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15%(含优秀研究生班主任)
( 三 )奖学金:
本 科: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综合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一) 本 科:
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 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 〕10 号)执行。
2.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校学〔2011 〕第 16 号)进行评选。
3.“ 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依据《 中北大学“ 先进 班集体”及“ 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 〕11 号) 进行评选。
4. 奖学金依据《 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修订) 》(校学〔2020〕11 号)进行评选。
( 二)研究生:
1.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 (校研〔2014 〕第 7 号)进行评选。
2.“ 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班主任” 依据《中北大学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研究生班主任评选办法》(校研 〔2011 〕31 号)进行评选。
3.综合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校研〔2021 〕2 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 一)各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 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申报( 申报表见附
件),资格审核,组织答辩,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 集体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全院学生进行公 示,公示完毕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 二)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 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 三)召开校级评审会,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将各 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要求
本 科:
(一)综合素质测评
9 月 10—20 日,所有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导入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二)综合素质奖学金、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
10 月 12 日下午 6 点前,十大正规外围买球平台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 果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主楼1210室 ,电子版以“十大正规外围买球平台 ** 奖 学 金 ( 优 秀 个 人 )” 分 类 打 包 发 送 到 644898182@qq.com;
上报材料包括:
1.《 学院 2023/2024 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表》;
2.《 学院 2023/2024 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汇总表》;
3.《 学院 2023/2024 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 表》;
4.《中北大学 2023/2024 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 一式三份);
5.《 学院 2023/2024 学年先进班集体/( 第二学期)优 良学风班汇总表》。
( 三)单项奖学金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具体收取时间关注各年级学生群
新增赛事备案: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4 年 5 月本科单项奖学金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 时间为 2023.9.2—2024.9.1 ), 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创新 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附一份获奖证书 复印件),于 9 月 18 日上午9点半将申请统一报至主楼1210室。
注意: 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上报材料包括:
1.《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2.《 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 申报汇 总表》(包括特殊荣誉);
3.《 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及《 学院 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 表论文)奖励申请表》、专利证书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刊 物首页、 目录和正文内容复印件;
4.《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
(一)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
具体上报时间硕博班长群进行通知;
上报材料包括:
1.《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登记表》
2.《中北大学 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3.《中北大学 学年优秀研究生班主任申报表》 4. 《 学院 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汇总表》
( 二)综合奖学金
具体上报时间硕博班长群进行通知
上报材料包括:
《 学院 级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
五、评选要求
(一)本科:
1. 参评同学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 校本科学生,借读、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 优秀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个人、奖学金的评定按学生 当前所在班级参评。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
金。
3.2023 级同学入学教育考试中无故缺考、不及格的,不 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优秀个人。
4. 重新编班不够一整个学年的班级 ,不参评先进班集 体;因专业分流班级重组或解散的班级,参评“ 优良学风班” 只获得荣誉称号,不再颁发奖金。
5.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 1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 奖 :学生依据认定后的《 2024 年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汇总 表》 ,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 申 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 书)、证书复印件 2 份至本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证书原件 审核后返回给学生( 电子稿学院存档)。申请表、证书复印 件审核后学院存档 1 份,上交学生工作部 1 份。
(2 )论文及专利: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 时间在 2023.9.2—2024.9.1 。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 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 复印件(刊物退回)2 份,学院存档 1 份,上交学生工作部
1 份。
(3)学业进步奖: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 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评选条件中的学分 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4 )如果申报集体项 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 责人所在学院申报。上半年已申报的项 目,不得重复申报。
(5 )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 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6)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 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7 )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 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8) 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 目,不再参评本科 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 二)研究生:
1.“ 三好学生(标兵)” 的评选仅限于 23 级研究生,“ 三 好学生”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3 级研究生总数的 4 % 以内,“ 三 好学生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3 级研究生总数的 1 % 以 内;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的评选限 22 级、23 级研究生, “ 优秀学生干部” 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 22 、23 级研究生总数 的 4 % 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 22 、 23 级研究生总数的 1 % 以内。
2.“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的参选班集体需组建一年以上, 比例控制在本学院研究生班集体总数的 15 % 以内。
3. 综合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已注册 的 2023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外校借读、休学、定向委
培的研究生不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一等奖学金10%,二等奖学金15%,三等奖学金25%
( 三)其他
1.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 姓名”格式为“ 常规”;“ 账 号”(本地工行卡)格式为“文本”;“金额” 格式为“ 数值( 两 位小数点)”。
2.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院评审流程的时间 节点,务必保证班级、院级两级公示的时长,并确保公示范 围面向全院学生。
3.请学生本人及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 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4.各学院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 地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要多样化,确保每位 学生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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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
一审:戴萧嫣
二审:郭乐祥
三审:杜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