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我校 2022 年度春季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
班级评优: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
2022 届毕业生评优: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二、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 “ 优良学风班 ” 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班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进行。
2.因目前处于新旧评选过渡期,将以下评选条件做一定调整:
(1)第三章“评选标准”第五条第 4 点,调整为“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3”的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 20%以上。
(2)第三章“评选标准”第六条,调整为“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50 分)率不低于 95%”。
3.学院上报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下午六点之前,以电子材料报送给学生科戴老师的时间为准。
三、 “ 优秀毕业生 ” 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1]16 号)有关规定进行。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在校期间无处分。
4.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可以先申报,等出毕业设计成绩后学院审核此项)
5.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5 月 6 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要求,提供《2022 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等相关申请材料。
(2)班级审核、公示:5 月 6 日—11日,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3 个工作日)。
(3)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之前,上报材料包括:《2022 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 3 份)、个人事迹(1000字)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个人生活照电子稿
四、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4 月 21 日—30 日,班级依据 《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 修订) )》 》 ( [2021 10 ]10 号 )开展 2022 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
2.奖学金评选依照 《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 )》 》 (1 [2020]11 号)有关规定进行。
3.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4.2021/2022 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5.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评选细则,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班级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3)学院审核、公示:5 月 25 日—31 日,学院对班级上报
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4)学院公开评审、公示。
五、单项奖学金
(一)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赛事定级依据:《2021 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
2.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5 月 10 日,毕业生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 1 份至本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包括特殊荣誉)。
(二)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1.10.1—2022.5.1 之间。
2.个人申请:5 月 10 日之前,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填写《 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及《 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
( 三 )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 四 )特殊荣誉奖
1.个人申请:5 月 10 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
( 五 )学业进步奖
1.个人申请:5 月 10 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6)非毕业生在 9 月份申报单项奖学金。
2.因疫情影响,目前不在校学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可按照时间节点先提供电子材料,返校后将原件补齐。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5 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6. 请学生本人及班级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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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