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 引导激励学生传承 “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北大学 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校学[2017]23 号)《中北大学 “美利信”奖学金、“美利信”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 学[2020]13 号)及相关奖助学金设立协议内容,现对 2023 年秋季学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美利信”助学金: 资助 100 名学生,每人资助3000 元。
(二)“勤奋励志”助学金: 资助 15 名学生, 每人资助2000 元。
(三) 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 一等奖 25 名,每人资助 6000 元;二等奖 25 名, 每人资助 4000 元。
(四) 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一等奖 15 名, 每人资助 6000 元; 二等奖 15 名,每人资助 4000 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美利信”助学金
1.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 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2.品德优良, 关心集体, 助人为乐, 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二)“勤奋励志 ”助学金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或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
3.本学年未受到个人及企业资助。
(三) 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
1.生源地为湖北省;
2.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遵守社会公德, 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 50%。
(四)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
1.生源地为贵州省;
2.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 50%。
三、推荐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 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签字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确定全校获奖及受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资方审定。
五、需提交参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盖章成绩单一份
3、综合素质专业排名一份(班主任签字)
4、纸质版《评选明细申请表》一份,班主任签字,供评定会上使用
5、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 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 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一份 200 字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一份 1500 字的个 人事迹, 一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 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列作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可以先不写,获评次日提交)
请各班同学携带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我院拟于 11月 28日下午公休(16:30)在主楼1207会议室进行评定。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择优评选。
2.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练就本领、回报社会的意识。
3.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更好的学习锻炼 机会, 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湖北“九州通”励志成 才奖学金和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的捐资方为受助学生提供寒暑假实习实训的机会,倡导受助学生利用节假日到捐资方企业进行实习实训。
4.获得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 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湖北省各类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5.获得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贵州省各类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6.评审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