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 学[2020]12 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校第十二届中北奖章、校 长奖章评选工作。评选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中北奖章”:3名
2.“校长奖章”:3名
二、评选要求
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 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 号)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 “校长奖章”个人的基本条件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三、具体奖励
“中北奖章”给予每班 3000 元奖励,“‘中北奖章’提名 奖”给予每班 1000 元奖励,班级奖励用于班级建设; “校长奖
章”获得者给予每人 10000 元奖励,“‘校长奖章’提名奖”获 得者给予 5000 元奖励。
四、评选流程及日程安排 1.自主申报。学院广泛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填 写相应①申请表(见附件),②附 2000 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事 迹材料必须有标题,格式见附件),③同时提交 100 字左右特色 介绍一份,④个人宣传电子海报 1 份(竖版,像素清晰),⑤与 材料内容相符的电子照片 3 张。(照片尺寸要求:宽大于 7cm 以 上,高不限;分辨率在 600 像素以上),学院上交材料时间为11月5日。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答辩会,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各 学院推荐候选人数量见附表)。为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宣传 带动作用,各学院答辩会参与学生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 10%,并需将答辩会时间、地点报学生工作部。
3.学院推报。各学院通过微信、网站等多种途径对推荐的优 秀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报送最终评选结果。报 送材料包括:评审推荐汇总表、申报表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中 午 12:00 以前报学生工作部 208 室,个人/班级申报电子材料统 一 打 包 , 以 本 学 院 名 称 命 名 文 件 夹 , 发 送 电 子 稿 到 644898182@qq.com;上报结果需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学院党委负 责人签字。
4.网络展示。学校汇总审核各学院推报人选,审核合格后于 11 月 17 日前进行网络宣传展示,并开展网络评选投票;网络投 票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5.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送的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 校级初审,选拔优秀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由评委 现场投票评议。(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6.公示确定。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获奖班级和个人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并按照文件予以表彰奖励。